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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16:47   来源: 清水县住建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十三项

整改目标:积极推动《清水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2015-2050年)》重点工作任务实施,严格落实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情况: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三项指出,“全省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一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造成部分河流污染严重”问题,我县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截止2020年底,我县城区建成污水管网41.6公里,污水收集率达到95.6%,已建成污水管网服务面积7.25平方公里,服务人口约6.8万人。

2018年完成城区经十三号路、杨家林片区、新盛村片区、十三号路、轩辕大道西段、瓦沟河、西干河等区域4.5公里污水管网的建设;2019年完成城区李崖片区污水管网改造1.3公里;2020年完成经十五路及县医院北侧市政道路污水管网,轩辕大道、文昌路、泰山路、学府路段污水管网,看守所南侧污水管网,城区牛头河汤峪河水源地保护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共计7.8公里。

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城区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县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使水体清洁、河道干净、群众满意,产生了较好的生态环保效益。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