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十六项
整改目标:2018年底前启动红堡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2020年底完成建设并调试运营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整改情况: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六项指出,“天水市葫芦河流域和渭河流域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尚属空白。洛门镇、磐安镇、龙山镇、红堡镇、莲花镇、藉口镇和三阳川片区(天水农业高新园)均未按照《天水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要求,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2020年我县启动了红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于今年11月在红堡镇建成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近期200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格栅集水池、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消毒池、污泥池,敷设DN300-DN500污水管网约1.3公里,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工程。该工程纳污范围覆盖红堡镇属机关、学校、红堡村、安坪村、柳沟里村、张家里村,年处理生活污水约7.3万吨,加快推进了我县重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工程的建成,进一步完善了红堡镇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年消减COD排放47.45吨、氨氮6.57吨,有效解决了生活污水直排对牛头河水质的影响,改善镇区人居环境,为红堡镇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生态保障基础。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