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五十项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抑尘措施和工业堆场“三防”措施,确保全县平均降尘量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县交警大队
整改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十项指出,“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甘肃省多地建筑工地及工业堆场扬尘污染严重。督察发现,兰州市碧桂园、皋兰县什川镇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天水市公园华府等多个项目建筑工地不同程度存在土方覆盖不严、覆盖设施破损、工程车辆清洗不及时等问题”。我县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以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交警大队为成员的快速反应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对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庄天高速公路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集中供热、建材、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各类物料堆场渣场扬尘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抑尘措施和工业堆场“三防”措施,对“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场督促责令整改,确保全县平均降尘量稳定达标。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