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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6日 16:49   来源: 清水县住建局    预览次数: 【字体: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五十项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抑尘措施和工业堆场“三防”措施,确保全县平均降尘量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县交警大队

整改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五十项指出,“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甘肃省多地建筑工地及工业堆场扬尘污染严重。督察发现,兰州市碧桂园、皋兰县什川镇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天水市公园华府等多个项目建筑工地不同程度存在土方覆盖不严、覆盖设施破损、工程车辆清洗不及时等问题”。我县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以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交警大队为成员的快速反应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对渣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庄天高速公路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集中供热、建材、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各类物料堆场渣场扬尘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防尘抑尘措施和工业堆场“三防”措施,对“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现场督促责令整改,确保全县平均降尘量稳定达标。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市生态环境局清水分局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路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