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十二项
整改目标:严格对照《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落实整改,确保达到省上要求,经得起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验收。
整改时限:2019年6月
责任单位:《清水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明确的各责任单位
整改情况:1.经核查,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我县认领了19个问题,止目前,已整改到位18个问题,未完成整改的是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进度缓慢问题,目前,该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90%,CASS池、絮凝沉淀池、纤维滤池、纤维转盘机房、综合机房已完工,剩余中间水池正在建设;污水处理设备正在安装,预计12月底能完成工程建设。
2.针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进度缓慢问题,从7月开始,我县督促施工方采取三班倒的形式进行施工,同时,坚持采取一天一调度一检查的措施,督促施工方争取在年底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0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4938352
联系地址:清水县永清镇永泰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