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四项
整改目标:编制完成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并批复实施。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项指出,“天水市至今未编制河道管理、水域岸线保护规划,对河道管理和水域环境治理保护造成不利影响”问题。我县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严格靠实工作责任,着力推动问题整改。结合我县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实际,积极对接规划编制单位,进一步摸清岸线利用开发现状,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不断完善规划编制主要内容,确保规划高质量完成。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8-7151353
联系地址:清水县轩辕大道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