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四十四项
整改目标:加强跨界河流管理保护,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明细流域岸线管理责任,加强协调联络,确保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四十四项指出,“天水市河湖长制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上下游、左右岸管理责任不明晰,联络协调不顺畅,导致防治目标不同向,工作落实不同步,问题整改难落实”问题。我县制定科学的整改措施,10月23日,我县主动与张家川县沟通协调,签订了后川河、樊河、汤峪河、松树河,通关河等跨县区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建立了联合巡查制度,适时开展跨县界河流联合巡查,严厉查出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经验、通报信息、解决跨区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定了清水县、张家川县县级和沿河乡镇联络员,加强了联络协调,确保信息畅通、信息共享。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清水县水务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共5天。
受理部门:清水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8-7151353
联系地址:清水县轩辕大道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