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申请须知

    欢迎您通过《清水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能够为您的生活、工作、学习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也是我们最大的心愿。为了保证您的申请能正确提交并得到及时处理,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只适用于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申请。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人,原则上应通过网络、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的方式书面提出申请,如申请人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对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及线索,描述应基本准确。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时,请提供与自身特殊需要的关联性证明。如果您需要申请减免费用(仅供公民申请),请提供减免费用的证明。

4.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必须是本行政机关制作、保存完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汇总或者重新制作等处理。

5.举报、投诉、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请通过“政民互动”等栏目和相关信访渠道提交相关事项或者反映情况。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6.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内容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

7.凡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规定的事项申请,将不予受理或答复。